元明时期:从低迷到复兴(中)
明代,政府在行政建制上仍袭元朝旧制。只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,在洪武九年(1376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、提刑按察使司、都指挥使司,合称“三司”。三司鼎立,互不统率。布政使司仍称省。省下设道,道下改路为府,府领州、县。其时湖南地区仍属湖广省管辖,仍称湖南道。共有7府8州56县,还有土司18个。
明代湖南接受移民的输入超过了以往的任何一个朝代,但其时移民的输入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。这就是由于元末明初连年的战乱和兵燹,使得湖南地大片土地和田园荒废,庐舍为墟,原有的湖南境内的居民大批地逃往外省–主要是逃往四川。而随后,外省的居民–主要是江西的则以从征、屯垦、宦游和经商等方式,又大批地涌入湖南。这种情形,正好印证了民间所流传的那种“江西填湖广,湖广填四川”的说法。不过明代湖南人口的数量,却比前朝减少了许多。据不完全统计,湖南在明万历六年(1578)7府8州(不包括湘西南的18个土司)的人口大约只有191万。
明代湖南的社会经济较之前代无疑有重大发展。首先是农业的发展。宋代曾有“苏湖熟,天下足”的说法,指的是长江三角洲的苏州、湖州一带粮食生产的发达,自给有余。而到了明代后期,则盛称“湖广熟,天下足”,表明其时湖广已经取代苏湖,在粮食生产方面已在全国有举足轻重的位置。其次是手工业方面和商业也有较大的发展。明朝中晚期在长江下游和苏杭一带,手工业部门中已稀疏的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。湖南地区与这些地区相比相对落后,资本主义萌芽还谈不上,不过手工业和商业的繁荣超过了往昔,却是显而易见的。例如纺织业,湖南地区各州县均出产绢、绫、丝和棉布,其中棉布尤多且普遍。据载长沙府自明景泰七年(1456)始,每年以20万食粮折征20万匹棉布,一半解京库交纳,一半留府备用。其他如造纸业,也出现了诸如长沙府的浏阳纸,衡州府的耒阳纸等一些名优产品。商业方面,湖南地区已出现了一些商业重镇与贸易中心。如岳州府的巴陵,因其濒临洞庭、长沙,成为湖南北面的重要门户和沟通巴蜀与东南苏杭一带的枢纽。位于湘江之滨的长沙府城,明中期已有人口42万,它连接南北与东西,是湖南地区最大的商业城市。在交通上,明代由于开通了黔滇,使得湖南的交通地位也必过去大大提高。因为其时南、北商贩欲入黔、滇,必须取道湘沅或“就湘沅舟运以往”。这样一来,湖南便一改往日那边鄙的面貌和蛮夷的形象,开始进入汉文化的腹地范围。总之,由于交通格局的变迁,是的湖南省落后的边陬蛮荒的到了迅速的开发,所谓“风土往时为异俗,车书此日混遐荒”。